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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
2002-12-04 23:53
  税收政策是也门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套行之有效的税收政策是使也门经济保持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1998-2001年,在联合国发展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大力支持下,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也门对现税制进行了改革,具体包括有发展现税收法律、实行透明的税收政策、完善税收制度、对现税务系统进行行政改革以提高税收效率、一致性和公正性、扩大税收渠道、合理化税率、避免重复征税、打击走私和腐败、在除投资法规定、经批准的法定团体和外交等场合外,尽可能减少免税情形等措施,税收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也门税收及其政策方面的重大举措有:1999年在联合国发展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下,也门在纳税大户外拓展了纳税号(TIN)系统的使用;2002年重组了大户纳税机构(LTU),并新建其服务部;2002年初也门政府正式通过普通销售税法案,但由于该法案没有就也门投资、贸易和工业等方面作全面考量,有可能使也门贫困率和失业率增加,逃税现象加剧且难以阻止走私,在各方面的呼吁下,政府同意将该法案推迟到2004年执行;为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改善也门经济, 2002年7月, 也门颁布了2002第22号法, 即新投资法, 较之1997年4月颁布的第29号旧投资法而言,新投资法新投资法规定免征项目个人所得税;为鼓励出口,新投资法免除全部出口收入利润税。

  也门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二五(2001-2005)计划,拟进一步重新审定服务税及现税收制度,税收总预算直接税收由2000年的440亿里亚尔增加到2005年的约1096亿,年均增长幅度为20%;间接税收由2000年的586亿里亚尔增加到2005年的约1284亿,年均增长幅度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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