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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议会通过《公司法》修订案
2008-07-08 18:42  文章来源:驻也门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6月28日,也门议会讨论通过了1997年颁布的《公司法》的修订案。新法案规定有限公司必须具备能满足其经营目标的数量充足的启动资金,具体资金数目可由股东在公司成立章程里明确。根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在列入调查的178个国家里,商业启动便利排名中也门位列第175,经商便利排名中,也门位列第113。

也门投资总局主席阿塔尔称《公司法》的修订和改革将大大改善也门的投资法律框架,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也门政府也透漏即将实施的一些改革信息,例如:政府的相关3年计划将鼓励IFC组织和捐助国的投资者并承诺提供全方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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